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政府購買監理巡查服務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10月28日,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發通知,決定在臺州、衢州兩市開展政府購買監理巡查服務試點。
企業應具有監理綜合或專業甲級資質,具有施工現場信息化監管手段和工程監測檢測控制能力。
每月列出重點監管項目和企業。主管部門收到形勢報告后,要對報告提出的重點監管項目組織全面檢查,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巡查結果可作為參建單位履約評價、評獎評優的依據。
監理巡查服務企業項目負責人應具有注冊監理工程師或注冊建造師資格。
服務內容包括工程實體質量巡查、現場安全生產巡查、質量安全行為巡查。
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或競爭性談判等方式確定承接企業。
服務費以全年或按次計費模式,可按照“薪酬+獎勵”的方式,在政府購買服務中統籌安排。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政府購買監理巡查服務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設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 提升建筑工程品質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19﹞92號)精神,強化政府對工程建設全過程的質量安全監管,探索工程監理企業參與監管模式,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政府購買監理巡查服務試點的通知》(建辦市函〔2020〕443號),決定在我省部分地區開展政府購買監理巡查服務試點工作?,F將試點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10月28日
福州中博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