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開展房屋建筑工程質量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榕建質安〔2016〕79號
各縣(市)區建設局,建設系統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我市房屋建筑施工質量管理,提高施工質量水平,確保工程質量和使用功能滿足設計及規范要求,針對當前房屋建筑工程存在較多的質量通病和缺陷,結合近期督查發現的突出問題,市建委決定從2016年6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房屋建筑工程質量專項整治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標
按照《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15)、《砌體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3-2011)等相關規范及省住建廳《福建省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實施方案》(閩建建〔2014〕40號)、《關于開展工程質量和隊伍素質“雙提升”行動的通知》(閩建綜〔2014〕2號)等要求,市建委進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專項整治。通過專項整治,進一步健全施工企業質保體系,落實施工企業工程質量主體責任,嚴格混凝土施工質量控制,保證現澆混凝土結構工程質量,確保結構安全;通過對外墻、外窗滲漏及樓板混凝土結構裂縫等專項整治,達到控制外墻、外窗滲漏及減少樓板裂縫的出現,滿足使用功能要求,減少住戶對工程質量的投訴。
二、整治范圍
福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所有房屋建筑工程。
三、整治內容
(一)加強梁(墻)柱節點處砼施工質量管理。當(墻)柱混凝土設計強度比梁(板)高兩個等級及以上時,節點處砼施工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優先采用非泵送方式輸送混凝土,若因條件限制采用泵送方式輸送混凝土,應設置獨立的節點混凝土泵送系統,施工單位應編制專項工程施工方案并報監理審批后執行。
2、節點混凝土應與梁(板)砼分開澆筑,并在交界區域采取多層鋼絲網等有效分隔措施,分隔位置應在低強度等級的構件(梁板)中,且距高強度構件邊緣不應小于500mm(設計有要求的,按設計要求)。
3、當梁高在700mm及以上時,節點處混凝土應分不少于兩層澆筑。
4、節點處混凝土澆筑時,施工單位應對每層不少于1個節點的混凝土澆筑情況進行全過程攝像,施工過程中應對不少于3個已澆搗結束的節點混凝土進行拍照,影像中要有體現澆搗節點部位與時間的標識(具體格式詳見附表1),并作為隱蔽驗收資料。
質量監督機構人員應在混凝土施工階段,結合日常巡查,檢查施工企業是否留有影像資料及查看影像資料節點施工是否符合本通知要求。如未有影像資料或留存的影像資料反映的內容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督促施工單位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按照《建筑結構檢測技術標準》GB/T50344-2004規范第3.1.2條、第3.3.13條要求,對已施工但未留存影像資料或留存的影像資料反映的內容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梁(墻)柱節點混凝土進行回彈檢測。
(二)外墻及外窗滲漏專項整治
1、在福州地區所有房建項目,鑒于施工現場的條件及氣候條件,外墻加氣混凝土頂皮砌塊應使用斜砌頂緊的方式進行組砌,設計圖紙應予以明確說明。設計圖紙未采用頂皮斜砌工藝且現場砌體未施工的,設計應變更為頂皮斜砌工藝做法。施工單位應使用皮數桿控制外墻砌體的豎向尺寸及各部位構件的豎向標高,并保證灰縫厚度的均勻性。砌體施工的高度,每日不得大于1.5m,并應在頂皮以下的砌體完成14天后方能進行頂皮斜砌頂緊施工。頂皮斜砌的角度應為60度到75度。未按上述做法進行頂皮斜砌施工的,應拆除返工。
2、在混凝土柱、墻、梁與外墻砌體材料的交接部位以及所有外墻砌體材料的外側迎水面應全面鋪設抗裂鋼絲網,設計圖紙應予以明確。鋼絲網在混凝土柱、梁、墻上的搭接長度不得小于200mm,鋼絲網材料應采用鍍鋅鋼絲,鋼絲絲徑不小于1.0mm,網目規格不大于15mm×15mm,鋼絲網固定點間距不應超過250mm。施工單位應編制專項工程施工方案并報監理審批后執行,專項施工施工方案中明確鋼絲網的具體做法,以保證鋼絲網位于抹灰層中上部且不得外露,鋼絲網應安裝平整、連續、牢固,不變形起拱,網材搭接也應平整、連續、牢固。施工過程應嚴格按經監理審批的專項工程施工方案進行施工。
3、外墻門窗洞口兩側應設鋼筋混凝土構造柱,窗臺設鋼筋混凝土壓頂梁,門窗洞口上方無結構梁處設鋼筋砼過梁,設計圖紙應明確做法。
4、設計圖紙上應明確注明位于外墻部位的剪力墻應使用止水螺栓做為模板的對拉螺栓。
5、外墻抹灰層施工前,對基層存在的質量問題、缺陷及孔洞應按以下要求進行處置:
(1)核查鋼筋混凝土剪力墻是否出現貫穿性裂縫,并對出現的貫穿性裂縫的形成原因、裂縫性質及可能產生的后果進行分析,制訂、實施相應的處置方案。
(2)對灰縫飽滿度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砌體,應采用與原砌體相同配合比的砂漿修補、勾縫。
6、前期施工在混凝土構件處留下的孔洞(如外腳手架連墻件部位等),應先采用細石混凝土分次嵌(灌)填密實,在混凝土構件外表面以孔洞為中心長寬各500mm的區域范圍鋪設抗裂鋼絲網,具體做法詳第2條款。
7、施工單位要加強住宅工程外墻及外窗滲漏檢查,住宅工程外墻抹灰完工后至項目竣工驗收前,施工企業每個月至少要有一次雨中或雨后對外墻滲漏情況進行巡查(除非當月不下雨),要做到逐戶全數觀察檢查。當發現外墻體(含幕墻)內側有漏水、滲濕、水印現象或者外窗有滲漏現象時,應在該部位作醒目標記,查明滲漏原因,將檢查情況作詳細書面記錄,并編制整改方案報監理審批后實施(檢查記錄表、處理記錄表詳見附表2)。
質量監督機構宜在雨后及時安排到場巡查,抽查外墻墻體(含幕墻)是否有滲漏、開裂等缺陷,外窗是否有滲漏現象;檢查施工、監理單位對外墻及外窗滲漏情況的檢查及處理記錄。
質量監督機構在抽查中發現存在質量缺陷或施工、監理單位未按上述規定進行檢查及處理的,監督機構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督促責任方整改到位,未整改到位的不得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三)樓板混凝土結構裂縫專項整治
1、設計圖紙應明確在房屋陽角處,外墻轉角處及現澆板短跨≥3.9m的房間的四角處,設置雙層雙向鋼筋,陽角處鋼筋間距不宜大于100mm,配筋范圍應大于板跨的1/4,板短跨≥3.9m的樓板,鋼筋間距不宜大于150mm,鋼筋直徑不宜小于8mm。
2、設計圖紙應考慮樓板中電氣管線敷設密集處的結構板的抗裂措施。施工單位根據DBJ13-22-2007《建筑電氣工程施工技術規范》第12.3.3條第4點規定,嚴禁三層及以上管線交錯疊放,無法避免時在管線處增設鋼絲網等加強措施,或對同類管線交叉處設置接線盒。
3、鋼筋的馬凳支撐應保證支撐的穩定,高度必須滿足樓板厚度及鋼筋保護層要求。板厚不大于150mm的樓板應使用成品馬凳支撐(如附圖1所示),以確保上部鋼筋網片在混凝土施工過程及結束后的鋼筋位置、鋼筋保護層厚度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馬凳支撐的鋼筋不得與模板底直接接觸,馬凳支撐應從梁邊150mm-300mm的位置開始設置(板上部受力鋼筋長度為900mm以內時可設一道馬凳支撐,板上部受力鋼筋長度>900mm時,應設二道以上馬凳支撐)。馬凳鋼筋單向連續布置,水平間距不大于600mm(詳見附圖1),板上部鋼筋網的交叉點應全數綁扎。預拌砼泵管必須放置在支架上,支架不得直接搭設在樓板鋼筋上。施工單位在搭設好支架后應進行拍照留像。未按附圖1方法施工的項目,由監督機構發責令改正通知單督促整改,并按檢驗批復查整改情況,整改到位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4、施工現場必須保證兩套墻、柱模板。在樓面上支承上一層板時,該樓面下需保留不少于2個樓層的豎向支撐體系,且其下第1樓層的支撐體系的立桿、水平桿、掃地桿、剪刀撐等應保持原來安裝位置不變,其下第2樓層支撐體系的立桿應保持原安裝位置不變,并根據支撐高度保留不少于上下兩道的縱橫水平桿。對于檢查中發現未按上述做法進行施工的,監督機構應發責令改正通知書督促整改,按檢驗批復查整改情況。
5、保證混凝土的養護時間,人員的走動時間以不在混凝土表面形成凹痕為控制。未經驗證混凝土強度達1.2 MPa,樓板澆筑完成24小時內,不得在樓板上進行施工作業,不得在其上踩踏、堆放物料、安裝模板及支架。施工過程中吊運材料應做到少吊輕放,材料堆放處應事先鋪設木墊板,位置應避開樓板跨中部位,力求減少吊運荷載對樓板造成的沖擊。對于發現樓板混凝土表面存在的凹痕,施工單位應按混凝土缺陷修補措施進行修補。
6、樓板混凝土澆筑終凝前應對板面進行二次抹壓。地下室頂板及屋面有防水要求的混凝土表面應采用覆蓋養護,養護過程應保持混凝土表面處于濕潤狀態。養護時間應根據所使用水泥性能確定,采用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或礦渣硅酸鹽水泥配制的混凝土,不應少于7天;采用緩凝型混凝土外加劑、 大摻量礦物摻合料配置的混凝土、抗滲混凝土、強度等級C60及以上混凝土、后澆帶混凝土的養護時間不應少于14天。
7、澆筑混凝土前的潤管砂漿不得用于主體結構中,每次澆筑混凝土前施工企業要留置潤管砂漿處置的影像資料。對未留存影像資料的,監督機構應發出責令改正通知單,督促施工單位制定質量隱患排查、處理方案經監理審批后予以落實,若發現潤管砂漿用于主體結構中,應由設計單位出具處理措施。
8、施工過程中發現現澆樓板出現裂縫,施工、監理單位應按以下程序進行處理:
(1)查清樓板裂縫的分布、寬度。
(2)綜合分析裂縫的性質、產生的原因。
(3)形成書面樓板裂縫處理意見;對于屬嚴重缺陷的裂縫,應由施工單位提出技術處理方案并經監理單位、設計單位認可后處理。
(4)施工單位嚴格按經審批的缺陷修補方案或設計要求對樓板裂縫進行處理,監理單位進行旁站監理。
(5)樓板裂縫處理后,應進行專項驗收并形成資料存檔。
(6)在現澆樓板裂縫防治及處理過程中形成的所有資料,應作為工程技術資料存檔。
上述第2、3、6點做法要求,每層樓板必須留有不少于3個不同部位的影像,影像中要有體現部位與時間的標識。質量監督機構在巡查中發現企業未按上述要求進行施工并留下影像資料及相關資料的,責令改正。對于未按第3點要求設置馬凳支撐的,質量監督機構按照每個單位工程抽取不同部位的3塊板,由施工單位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所抽取的板塊進行上部鋼筋位置及鋼筋保護層厚度進行掃描檢測;對于未按第6點要求進行覆膜養護的,質量監督機構按照每個單位工程抽取不同部位的3塊板,由施工單位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所抽取的板塊進行回彈檢測;對未執行第8點的,監督機構發責令改正通知督促整改。
(四)樓板后澆帶施工管理
1、樓板后澆帶側模的安裝應確保側模穩定、不漏漿,并確保后澆帶板上部鋼筋位置和保護層厚度符合規范及設計要求,具體做法詳見附圖2。
2、應在后澆帶鋼筋中部和側模內側50mm處分別設置成品馬凳筋,具體做法詳見附圖2。
3、后澆帶未澆搗前,要采取上端加蓋封閉,下端支撐獨立設置并完整保留的措施,防止其他施工破壞后澆帶及防止鋼筋銹蝕、彎折變形等。
4、 后澆帶接搓處模板底板要留置可抽取活動式模板,用于接搓處衛生清理。
5、 后澆帶混凝土應采用覆膜養護,養護時間不少于14天。
6、上述各個工序做法,施工單位對每道后澆帶要每個工序逐條留下影像資料。
7、監督機構巡查時要隨機抽查后澆帶現場施工質量及影像資料留置情況,發現企業未按上述要求進行施工并留下影像資料及相關資料的,發出責令改正通知單責令改正;對于未按上述第1、2、6點要求處理的,由質量監督機構抽取3道后澆帶,每道后澆帶選取不短于3m長度,由施工單位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所抽取的后澆帶進行上部鋼筋位置和保護層厚度掃描檢測;對于未按第5點要求進行覆膜養護的,質量監督機構按照每個單位工程抽取不同部位的3條后澆帶,由施工單位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所抽取的后澆帶進行回彈檢測。
四、整治時間和方式
專項整治工作共分四個階段,自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施工、監理、設計單位全面自查自糾階段(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各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將專項整治工作要求通知到全市范圍每個施工、監理、設計單位及施工項目。施工、監理、設計單位要按照專項整治要求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對發現的問題要整改到位,并完善專項整治制度,保持長效管理。
(二)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各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督促檢查階段(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各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在施工、監理單位全面自查的基礎上結合日常工作巡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檢查,并按專項整治要求督促改正,及采取相應措施。
(三)市建委督查階段(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市建委將組織巡查組,不定期對全市各地工程項目質量專項整治開展情況以及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各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檢查督查情況進行督查。
(四)持續鞏固階段(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各縣(市)區建設局及各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組織“回頭看”,針對專項整治工作發現的問題,認真分析總結,歸類梳理,進一步完善制度建設,形成長效管理機制,并使之成為日常監管的工作措施,保證監管工作常態化,鞏固專項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 加強組織領導。開展房屋建筑工程專項整治是加強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管理,提高施工質量水平的重要舉措。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高度重視, 加強組織領導, 廣泛動員部署; 各級質量監督機構應將專項整治工作落實到每個工程項目,督促有關施工、監理、設計單位開展自查整改,落實工作責任制,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二)做好自查、檢查、督查工作。施工、監理、監理單位應認真做好自查(滾動檢查)整改工作,總監應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各縣(市)區建設局及各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組織開展多輪次的在建工程重點排查,對排查發現的問題,應建立臺帳,明確改正期限,逐一落實,消除隱患。日常監督、督查和巡(排)查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違法違規事實確認書以及記分等監督執法,均應通過“福建省工程項目建設監管信息系統”執行。
(三)嚴肅糾正查處。各縣(市)區建設局及各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自查整改不認真的責任單位,質量監督機構約談該項目的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項目經理、總監,督促改正;對拒不自查、掩蓋問題、弄虛作假的,應嚴肅處理,并列入重點督查;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該記分的要嚴格記分,該停工的要責令停工,該查處的要立案查處;對于在督查中再次發現落實專項整治不到位的施工項目,市建委對責任主體和責任人進行全市通報批評。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專項整治涉及施工圖紙更改的,若施工圖已于2016年6月1日前通過圖審機構審查,施工圖-可不做更改,否則設計單位應按照專項整治內容進行更改。
工程造價主管部門將出臺相關規定,對專項整治中涉及的計價進行調整,列入工程結算。
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