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監理機構監理工作檢查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本公司的建設工程項目監理行為,提高建設工程項目監理的工作質量,促進本公司監理工作的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建筑施工現場管理標準》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監理項目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建設工程項目現場監理工作的檢查。
第三條 建設工程項目監理工作的檢查由公司總工辦負責組織實施,組建檢查組對司屬各項目監理部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
第二章 檢查的內容
第四條 建設工程項目現場監理工作質量考評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項目監理組織機構,包括監理人員工作紀律等情況;
二、施工現場監理安全、質量監理情況;
三、工程監理過程及資料情況;
四、項目部辦公室布置情況。
第三章 檢查的模式
第五條 為全面落實公司的管理模式和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建設工程項目現場監理工作質量考評實行“項目自檢、公司檢查組巡檢”的模式。
第六條 項目監理機構每一個月應自檢一次,以項目自檢為契機,推動項目監理機構不斷改進工作,提高工作質量。
項目監理機構應本月25日前完成當月的自檢工作,并在月底將自檢記錄隨監理月報一同交總工辦備查。
第七條 公司檢查組每季度應對司屬項目監理機構巡回檢查一次,確保各項管理制度的落實,促進項目監理部工作質量的整體提升。
公司檢查組在季度末完成項目的巡檢工作,并在下季度第一月15日前將本季度的巡檢記錄和巡檢總結,報告公司總經理。
第八條 公司總工辦組織人員對公司的重點項目和項目自檢、巡檢中較差的項目應重點進行項目監理工作質量的督查。
總工辦原則上應保證公司項目至少半年有一次抽查考評;特殊情況下(如各級主管部門、質監站的檢查),項目監理機構應通告總工辦,總工辦應及時安排對項目進行檢查工作。
總工辦對項目監理機構自檢、巡檢情況應進行核查,并填寫相關意見;必要時發出限期整改通知,督促項目監理機構限期整改到位。
第四章 檢查方法
第九條 總工辦在每季度不定期組織檢查組成員對各項目監理部進行檢查。
第十條 建設工程項目現場監理工作質量檢查對照省頒發的《實施動態監管記分指南》等文件進行。
第五章 檢查管理
第十一條 項目監理機構的自查工作應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負責組織實施,并及時形成自查記錄并上報總工辦。凡未自檢上報者,將作為一次不合格記錄;
第十二條 檢查組的巡回檢查工作由總工辦組織安排,并形成巡查記錄和巡查總結,并上報總工。
第十三條 總工辦應對項目監理機構的自檢記錄、檢查組的巡查記錄進行核查匯總,最終檢查結果將在公司QQ群上給予通報。
第十四條 巡查結果將作為公司對項目監理部各級監理人員的績效考核考評的依據;公司也將依據巡查結果對項目監理機構作出必要的調整和處罰。
第十五條 凡因工作不到位而發生一般、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將按照公司的相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十七條 本辦法于2016年3月1日起執行。
福州中博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附:項目監理工作檢查表
項目監理工作檢查表
工程名稱 | ||||||
工程類別 | 合同工期 | |||||
工程規模 | 監理服務費 | |||||
工程形象進度 | ||||||
序號 | 檢查內容 | 存在問題 | 實扣分 | |||
綜合管理部分(48分) | 監理工作紀律(6分) (1)掛項目監理部牌及監理辦公室布置(1分) (2)監理工作人員佩帶胸牌(必要時);監理工作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有公司標志的安全帽(1分) (3)不按時認真考勤、如實記錄(3分) | |||||
上墻(1分) (1)公司下發上墻牌 (2)工程形象進度控制圖、晴雨表 | ||||||
基礎資料 (1)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3分) (2)旁站監理方案、旁站記錄(6分) (3)監理日志、巡視記錄(8分) (4)第一次工地例會紀要(1分) (5)會議紀要(3分) |
續表1
綜合管理部分(48分) | (6)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批(2分) (7)圖紙會審記錄(1分) (8)設計變更(1分) (9)有關質量、進度、投資、安全監理工程師通知(8分) (10)工程開工報告(2分) (11)承包單位質量管理體系報審(3分) (12)項目部組織內部業務學習(1分) (13)文件組卷(1分) | ||
質量控制部分 (18分) | (1)工程水準點、坐標點復核、交樁記錄(2分) (2)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合格證、試驗、見證取樣記錄(8分) (3)工序質檢資料(8分) | ||
安全監理部分(24分) | (1)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審查(4分) (2)安全監理綜合檢查表(10分) (3)安全交底(2分) (4)定期組織現場安全檢查記錄(6分) (5)施工現場及周邊環境安全評估表(2分) |
續表2
進度投資控制監理服務部分 (5分) | (1)施工單位進度計劃審核(1分) (2)工程簽證記錄或其他投資控制文件(2分) (3)受到業主投訴或業主罰款(2分) (4)創新的工作思路和管理技巧(加2分) | ||
整改情況 | 整改落實情況(5分) | ||
結論 | 檢查得分: | 檢查日期 | |
檢查人 | 項目部負責人簽字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