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對重大危險源的控制與管理
(一)要求施工單位對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編制詳細的名錄,并經企業審查和工程監理單位確認后,與工程項目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資料一并報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
(二)施工方案因施工圖設計變更或施工條件影響發生變動的,要求施工單位將施工方案增加的重大危險源及時補充和完善,并經企業審查和工程監理單位確認后報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
(三)督促施工單位對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在施工現場顯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名錄、可能導致發生的事故類別。在每一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處醒目位置懸掛警示標志。
(四) 督促施工總包單位、分包單位分別建立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管理臺帳,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的控制與管理制度。
(五) 督促施工總包單位、分包單位對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編制專項工程施工方案。其中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m及以上高空作業工程,大江、大河中深水作業工程,吊裝工程,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工程,城市房屋及構筑物爆破拆除和其他土石方爆破工程等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的施工方案,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并根據專家論證審查意見進行完善,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通過相關部門的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后,方可
組織施工。
(六)督促施工總包單位、分包單位應當對施工安全影響較大的環境和因素逐一制定安全防護方案和保證措施,加強動態檢查管理,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排除隱患。
(七)督促施工單位定期組織對其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檢查、評估,加強對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及時發現安全生產隱患,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督促及時整改到位,并對整改結果進行查驗。
(八)督促施工總包單位設在工程項目的管理機構組織項目管理人員(包括分包單位相應管理人員)每星期開展一次對其責任管理范圍內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狀況的檢查,作出書面檢查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整改。分包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專項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按照總包單位提出的整改意見及時組織整改到位。
(九)要求工程項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根據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名錄,堅持每天對其責任范圍內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和評估,建立個人檢查、評估臺帳,并將隱患整改、排除情況作出書面記錄。
(十)督促施工總包單位在其責任管理范圍內統一編制工程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偘鼏挝回熑喂芾矸秶鷥鹊姆职鼏挝灰矐敯凑諔本仍A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參加總包單位定期組織的演練。
(十一)督促施工總包單位責任管理范圍以外及平行發包的專業工程承包單位也應當各自編制工程項目施工安全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十二)督促 施工單位在施工人員進入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前,對其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安全生產教育的內容需包括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以及安全防護方案和保證措施,應急救援預案等內容。施工單位設在工程項目的管理機構應當在作業人員進行作業活動前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應當明確工程作業特點和重大危險源,針對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具體預防措施,相應的安全標準,以及應急救援預案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安全技術交底應當形成書面交底簽字記錄。
福州中博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2016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