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建設局關于印發2021年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相關指標設置方案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廈門市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辦法》(廈建筑〔2016〕143號),為順利開展2021年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工作,統一信用評價標準,市建設局結合2017年、2018、2019、2020年信用評價工作經驗,經廣泛征求意見,制定了《2021年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相關指標設置方案》,現印發實施。
特此通知
2021年廈門市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
相關指標設置方案
根據《廈門市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辦法》(廈建筑〔2016〕143號),為順利開展2021年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工作,統一信用評價標準,結合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信用評價工作經驗,現將2021年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相關指標設置方案公布如下:
一、信用評價周期及認定范圍
(一)信用監管行為(C類、P類)信息采集評價周期
有效期為1年的信用監管行為(C類)采集評價周期為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有效期為2年的信用監管行為(C類),采集評價周期為2019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信用監管行為(P類)信息采集評價周期為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實際發文日期在上述期限內的信用監管行為記錄有效。
(二)信用監管行為的認定范圍和檔次操作標準
1.信用監管行為按照市建設局最新發布的信用監管行為認定范圍和檔次操作標準執行。
2.各類獎勵、表彰、批評及處罰等以相關部門正式文件為準,發文日期(或批準日期)在采集評價周期范圍內的予以記入,不在范圍內的不予記入。
3.被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通報批評的,記入信用監管行為P4檔次一次,被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通報批評的,記入信用監管行為P5檔次一次。
(三)企業主要經濟發展指標
企業主要經濟發展指標是指建筑施工企業在廈門市行政區域內實際繳納的稅金總額,只計算以下稅種: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印花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
企業繳納稅金總額是指經稅務部門核實,企業(以法人單位核算,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實際入庫的稅金,不含在12月31日前已在銀行繳款但未實際入庫的金額。
二、主要經濟發展指標評價得分、信用監管行為評價(C類)得分
、(P類)得分
分值設置
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得分由企業主要經濟發展指標得分、企業信用監管行為(C類)得分
和企業信用監管行為(P類)得分
共3個部分組成,分值分別為:
滿分15分(不包括獎勵分)、
滿分30分和
滿分55分。
三、繳納稅金總額滿分的標準值及獎勵設置
(一)施工總承包。特級總承包企業的繳納稅金總額滿分的標準值為年度繳納稅金總額3000萬元;一級總承包企業的繳納稅金總額滿分的標準值
為年度繳納稅金總額2000萬元;二級總承包企業的繳納稅金總額滿分的標準值
為年度繳納稅金總額1000萬元;三級總承包企業的繳納稅金總額滿分的標準值
為年度繳納稅金總額500萬元。
(二)專業承包。一級專業承包企業的繳納稅金總額滿分的標準值為年度繳納稅金總額500萬元;二級專業承包企業的繳納稅金總額滿分的標準值
為年度繳納稅金總額300萬元,三級專業承包企業的繳納稅金總額滿分的標準值
為年度繳納稅金總額200萬元。
(三)計算單位。在計算主要經濟發展指標評價得分時,按企業實際繳納的稅金總額計算,繳納稅金總額單位以千萬元計。
(四)獎勵分值設置。稅收獎勵分,企業納稅總額高于相應資質等級繳納稅金總額滿分的標準值的,每超過10%(不含10%),
加0.3分,獎勵分累計不超過3分。
四、信用監管行為信用專項類別權重設置
工程質量管理類別的權重為30%、安全生產管理類別的權重為20%、文明施工管理類別的權重為15%、建筑市場管理類別的權重為25%、社會責任類別的權重為10%。
五、企業信用監管行為(C類)的檔次和得分值
良好行為分為C1-C4檔次,具體分值如下表:
良好行為檔次 | C1部級表彰 | C2省級表彰 | C3市級表彰 | C4區級表彰 |
各檔加分值 | 40 | 25 | 10 | 5 |
六、企業信用監管行為(P類)的檔次和扣分值
信用監管行為分為P1-P6檔次,具體分值如下表:
不良行為 | 行政處罰類 | 非行政處罰類 | ||||
不良行為 檔次 | P1 很嚴重 | P2 較嚴重 | P3 嚴重 | P4 中等 | P5 一般 | P6 輕微 |
各檔 扣分值 | 55 | 45 | 35 | 25 | 10 | 5 |
七、信用評價等級分布方案
(一)施工總承包系列
施工總承包企業按照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得分情況,企業信用得分≥70分的,信用綜合評價等級為A級;70>企業信用得分≥58分的,信用綜合評價等級為BB+級;企業信用得分<53分的,信用綜合評價等級為C級,其余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等級為BB-級。
(二)專業承包系列
專業承包企業按照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得分情況,企業信用得分≥63分的,信用綜合評價等級為A級;63>企業信用得分≥56分的,信用綜合評價等級為BB+級;企業信用得分<53分的,信用綜合評價等級為C級,其余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等級為BB-級。
八、有關信用評價扶持措施
新引進我市的企業應當參與廈門市建筑施工信用綜合評價,經評價后其信用綜合評價等級低于相關扶持政策文件的扶持標準的,按扶持標準進行認定調整,調整結果不影響其他企業評價等級。
九、其他事項
(一)企業參評資質認定。企業參評資質等級以企業2021年2月28日前獲得的施工總承包或專業承包系列的最高資質等級確定,相關資質信息由企業負責及時更新并確保真實、有效。企業可自主選擇參加施工總承包或專業承包系列信用綜合評價。
(二)信用綜合評價得分最終計算結果保留小數點后3位數。
(三)聯合懲戒措施。在信用評價周期內,企業被納入廈門市建筑市場“黑名單”管理的、企業或企業法定代表人(含主要負責人)被各級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限制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等級為C等級。
(四)評價結果應用范圍。“施工總承包系列”綜合評價結果可在“專業承包系列”中應用,“專業承包系列”綜合評價結果不可在“施工總承包系列”中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