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試點的指導意見》(閩政辦〔2015〕68號)和《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閩政辦〔2017〕59號)、省住建廳辦公室《關于印發<2017年全省建筑產業現代化工程包實施方案>的通知》(閩建辦筑〔2017〕5號)等文件精神,加快推進我市建筑產業的轉型升級和現代化發展,促進建筑工程建造方式的轉變,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快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目標
2018年動工建設1個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園區),新建裝配式建筑面積占當年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不低于3%,2019年新建裝配式建筑面積占當年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力爭遞增至8%,到2020年力爭新建裝配式建筑面積占當年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不低于15% 。
二、落實裝配式建筑項目
國有投資(含國有資金投資控股或者占主導地位)的新開工保障性住房、教育、醫療、辦公綜合樓項目屬于我市采用工業化方式建造項目名錄的,規劃部門應在出具項目規劃條件時予以注明,國土資源部門在土地出讓合同或土地劃撥決定書中注明按照規劃條件的要求建設。
(一)2018年起各縣(市、區)符合裝配式建造條件的國有投資(含國有資金投資控股或者占主導地位)的新開工保障性住房、教育、醫療、辦公綜合樓項目應當優先采用裝配式建造,到2019年上述項目比例應達到50%以上。
(二)自2019年1月1日起,社會投資的文化體育、教育醫療、商業倉儲等公共建筑,以及工業廠房和100米以上的超高層建筑優先推廣裝配式建筑。
(三)市政基礎設施(含城市道路橋梁、綜合管廊等)交通樞紐、公交站臺、公共停車樓等,自本意見印發之日起,開展裝配式建設試點,應在立項和方案設計比選中優先推廣裝配式建造。
三、政策措施
針對裝配式建造方式開發建設的項目和企業,采取以下政策措施扶持和鼓勵:
(一)在符合國家和福建省政策規定的前提下,可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對自主采用裝配式建造的商品房項目,其預制外墻或疊合外墻的預制部分建筑面積可不計入容積率核算,但不超過該棟建筑地上建筑面積的3%(含本數)。(責任部門:市規劃局、市國土局)
(二)對采用裝配式建造的商品房項目,將裝配式預制構件投資計入工程建設總投資額,在單體裝配式建筑完成基礎工程到標高±0.000的標準,并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情況下,可申請辦理預售許可。(責任部門: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國土局、市財政局)
(三)水泥混凝土預制構件視同新型墻體材料,可按照相關規定享受增值稅減免等優惠政策。(責任部門: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四)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和獨立成棟的保障性住房,其因采用裝配式建造所增加的成本計入項目建設成本。(責任部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五)支持我市具有工程總承包能力的福建省九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筑業龍頭企業,整合現有資源,發展建成具有設計、制造、施工、運營管理能力的大型龍頭企業;對裝配式預制構件、建筑部品部件等裝配式建筑生產企業,納入寧德市龍頭企業培育扶持,享受各級政府出臺的相關優惠政策;相關產業鏈研發生產企業,給予優先安排各項發展專項資金。(責任部門:市住建局、市經信委、市發改委)
(六)對運輸超大、超寬的預制混凝土構件、鋼結構構件等的運輸車輛,在物流運輸、交通暢通方面給予積極支持。(責任部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
(七)居民購買采用裝配式建造的商品住宅的,按征收的契稅數額給予50%的補助,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貸款額度可上浮20%,但每戶不超過最高貸款額度限額的規定;對購買采用裝配式建造且全裝修的商品住宅的購房者,可按全裝修商品住宅總價款確定公積金貸款額度。(責任部門: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市財政局)
四、監督管理
(一)發展改革部門對政府投資的建筑工程,在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環節適當增加裝配式建筑審查內容。
(二)住房保障房主管部門在下達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計劃時,對新增的工程應當明確優先采用裝配式建造的建設要求。
(三)屬于我市裝配式建筑名錄內的項目,建設單位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需提供經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并符合裝配式建筑相關標準及規范的施工圖設計文件。規劃部門在出具建設用地規劃條件時,應當注明裝配式建筑預制率、裝配率和成品房要求,國土部門在辦理供地手續時,應明確要求按照規劃部門出具的規劃條件建設。
(四)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建設主管部門加強對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產品生產環節的質量監督管理,督促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產品生產企業建立和完善質量保證體系,配合做好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產品質量標準與工程設計、施工建設有關標準的銜接工作。
(五)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推進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優化裝配式建筑項目的質量安全監督,建立與裝配式建筑特點相適應的驗收監督制度,并按照規定制定項目監督計劃,明確監督要點。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格的,不得辦理施工許可證;裝配式建筑原則上應當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按照技術復雜類工程項目開展招投標。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參加的市級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及時研究解決執行中發現的有關問題,加強對各縣(市、區)及各責任部門的監督考核。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加快發展裝配式建筑,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強化工作措施,確保完成工作目標。
(二)各縣(市、區)、各部門應當支持開發、設計、技術研發、施工、生產、物流企業組成建筑產業聯合體、大型產業化集團和龍頭企業,促進傳統開發、設計、施工、生產企業向建筑產業現代化模式轉型升級。
(三)各縣(市、區)和相關市直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分解落實年度目標、工作任務,根據省住建廳《福建省工業化建筑認定管理(試行)辦法》(閩建〔2015〕6號)相關規定認定試點項目,并報市聯席會議牽頭部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由寧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寧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