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我省工程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改革,推動工程建設的全過程工程咨詢,提高工程建設水平,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及《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號)的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精神,探索建設項目組織方式改革,推動工程咨詢企業轉型發展,逐步建立全過程工程咨詢管理制度,不斷提高工程建設水平和建設品質。
二、工作目標
引導工程咨詢服務企業拓寬業務領域,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模式,探索建立全過程工程咨詢管理制度。通過試點示范,開展一批全過程工程咨詢項目,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意義的優質工程項目,形成一批可借鑒推廣的工程經驗,培育一批有國際競爭力的具有全過程工程咨詢能力的企業,提高業主和社會對全過程工程咨詢的認識,為全面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奠定基礎。到2020年,在全省培育100家左右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骨干企業。
三、工作內容
(一)確定試點項目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積極引導政府投資工程帶頭參加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鼓勵非政府投資工程積極參與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重點選擇有條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全省將選定一批工程項目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
(二)探索建立全過程工程咨詢管理制度
我廳將組織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企業、有關建設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等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管理制度研究。在研究和試點的基礎上,建立全過程工程咨詢管理制度,包括全過程工程咨詢的服務內容、項目承發包、項目組織、項目管理、項目質量責任落實、信用管理、主要專業責任人的從業要求、收費及審批、監管等。試點階段,暫按以下內容實施:
1.全過程工程咨詢的服務內容。全過程工程咨詢的服務內容包括項目策劃、工程設計、工程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和項目管理等工程技術及管理活動。
2.全過程工程咨詢項目的發包。試點項目的全過程工程咨詢業務可以發包給同時具有相應設計、監理、招標代理和造價咨詢資質的一家企業或具有上述資質的聯合體;也可以發包給一家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并由該企業將不在本企業資質業務范圍內的業務分包給其它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對于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項目,經項目審批、核準部門同意,可以采用邀請招標的方式發包。
3.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收費。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收費應當根據受委托工程項目規模、范圍、內容、深度和復雜程度等,由建設單位與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在委托合同中約定。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收費應在工程概算中列支,并明確包含的服務內容,各項專項服務費用可分別列支。鼓勵建設單位對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提出并落實的合理化建議按照項目改進的實際成效和節約的投資額給予一定的獎勵,獎勵方式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4.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企業的基本條件。從事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應當具有相應的資質、雄厚的專業力量、優秀的工作業績、良好的信譽和社會責任,具有相應的財務和風險承擔能力,并建立健全工程咨詢服務管理體系。優先考慮具有相應工作經驗和業績的企業。
5.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的義務和責任。實施全過程工程咨詢的項目,工程咨詢服務企業承擔工程咨詢服務合同約定的責任;同時承擔設計或監理等具有法定責任服務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不承擔建設單位的法定主體責任,也不免除施工單位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6.建設單位的義務和責任。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委托合同的約定和法定責任,履行合同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
(三)探索建筑師負責制
對以設計單位為主體實施全過程工程咨詢或以設計單位為主體實施工程總承包的項目,要充分發揮建筑師在項目中的主導作用,作為項目負責人的建筑師要在項目策劃、建筑設計、工程招標、工程建造、工程監理、采購招標、工程驗收全過程,提供咨詢、指導與監督等全過程服務;采用建筑師負責制的工程項目,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技術服務可不另行招標。
(四)制定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技術標準和合同范本
組織我省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企業、相關行業協會、高等院校和有關研究單位,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相關課題研究,制定《江蘇省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技術標準(試行)》和《江蘇省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合同示范文本(試行)》,明確全過程工程咨詢的服務內容和深度,確定承發包雙方的權利和責任等。
(五)探索相關企業資質行政審批的改革
推進工程設計、工程監理、造價咨詢、招標代理業務一體化融合發展,鼓勵企業拓展技術服務領域,對國家或省級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企業在資質管理上給予政策支持。在我省試行對具有工程設計、工程監理、招標代理資質企業,在申請工程造價咨詢乙級(含暫定乙級)資質時,不再受注冊造價工程師出資人數和出資額不低于60%的限制。
(六)提升工程咨詢企業全過程工程咨詢的能力和水平
1.培育我省全過程工程咨詢骨干企業。在住房城鄉建設部確定的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企業的基礎上,在全省優選綜合實力強、信用好、業績突出的咨詢服務企業,分批確定為省試點企業。近期,省廳將遴選并公布首批省級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企業名單。鼓勵試點企業通過并購重組、控股等方式拓展業務范圍,向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轉型;引導試點企業建立和完善與全過程工程咨詢相適應的各項規章制度,培養和引進高素質技術和管理人才,加強與國外咨詢公司的合作,吸收國際先進咨詢管理經驗,提高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能力和水平。
2.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鼓勵咨詢企業的主要技術人員積極參加培訓,試點項目的項目負責人、主要專業負責人,應積極主動參加培訓。根據工程業績和培訓考核,逐步建立我省《工程建設咨詢服務專業人員推薦目錄》。加快培養一批精通工程技術、熟悉法律法規、懂得建筑經濟、善于協調管理的綜合素質高的工程建設咨詢服務專業人員。
四、工作進度
2017年9月-10月,開展調研,選擇試點項目。
2017年9月-2018年12月,開展試點工作。同步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管理制度研究、技術標準和合同范本制定。
2019年3月至5月,總結試點工作經驗。
2019年6月,上報住房城鄉建設部試點工作經驗。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江蘇省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廳黨組書記顧小平任組長,副廳長劉大威、省建管局副局長陳晨任副組長,廳科技處、建管處、行政審批辦、人教處、招標辦、造價總站等有關處室(單位)負責人為成員。主要負責研究制訂全過程工程咨詢相關政策,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確保試點工作積極穩妥開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廳建筑節能與科研設計處;建立省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聯席會議制度。定期聽取各城市、各試點項目的工作開展情況,交流工作,總結經驗,統籌協調工作,有序推動試點工作科學健康發展。
(二)強化溝通協調。各有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與發改、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建立協同工作機制,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試點項目所在地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分管領導和責任處室,加強指導和服務保障,及時解決試點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確保試點工作有效推進。
(三)強化督促落實。廳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目標任務和進度要求,強化項目申報、項目實施和項目儲備,定期對各試點項目組織開展綜合評估,及時協調解決項目推進中的突出問題,重大事項及時報廳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研究。
(四)做好宣傳引導。廣泛宣傳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的意義、目標任務、建設成效以及政策措施,及時推廣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經驗。提高社會認知度,特別是建設單位的認可度,營造支持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良好氛圍,引導建設單位積極主動采用全過程工程咨詢的建設模式,推動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工作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