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工程咨詢行業發展已超過四十年,由于國情和行業發展的需要,國內的咨詢行業各專業一直都是獨立發展,各自涇渭分明,導致咨詢行業分散性、碎片化的管理模式現狀。經歷了改革開放四十年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各行業國際化的發展, 舊有的咨詢模式弊端逐漸顯現,各專業咨詢缺乏連續性和互通性,在實施過程中由于各專業咨詢單獨招標、工作成果互為制約,任務周期均比較長,導致項目進度緩慢;項目建設周期較長,在立項到竣工的過程中,建設單位人員變化、需求變更等由于沒有全面統籌,有可能致使投資增加、運營目標無法實現,導致投資失控。因此,咨詢行業建設項目管理模式的升級勢在必行。
全過程工程咨詢是一種創新的工程咨詢管理模式,2017 年 2 月 21 日,為了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設項目市場國際化需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 號),首次明確提出“全過程工程咨詢”這一概念。2017 年 5 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文在 8 個省市進行試點。2019年 03 月 15 日,國家發改委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投資規〔2019〕515 號)(以下簡稱‘515 號文’),全過程工程咨詢在國內全面展開。
時至今日,全過程工程咨詢已結束了為期兩年(2017 年 5 月-2019 年 5 月)的試點期,進入全面總結經驗得失、建立健全相關配套法律法規、政策引領、示范地區和項目樣板引路階段,全過程工程咨詢模式發展、實施情況較好的東南沿海省份和地區少數政府投資項目已竣工,進入全過程工程咨詢項目總結、反思、提高和進一步探索改革創新招標委托模式、項目建設管理模式和相關配套法規保障的深水區。
雖然目前若干省、自治區、直轄市已發布全過程工程咨詢相關的實施方案、導則、辦法,但除個別省份出臺了地方標準外,尚無全國性的國家和行業及團體標準。在這種背景下,北京中建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聯合哈爾濱工業大學作為主編單位,在全國范圍內組織著名工程咨詢機構、高等院校、科研設計單位和眾多行業內專家、學者,在精心細致的準備工作和大量調查研究、收集資料的基礎上,科學嚴謹的進行編撰、論證、征求意見和不斷修改完善,最終由中國建筑業協會于 2020 年 10 月15 日率先推出了《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管理標準》,標準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正式實施。該標準的制定依據國家相應指導文件、咨詢行業相關要求,結合地方實施意見和項目經驗,明確了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管理的范圍、定義、組織形式、實施流程等,能夠起到全過程工程咨詢項目實施的指導作用。
1、全過程工程咨詢的定義
標準中明確了全過程工程咨詢、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專業咨詢、總咨詢師、專業咨詢工程師等專有術語的含義,也闡述了各術語之間的差別,為全過程工程咨詢實施過程各類文件的編制提供了參考,避免了文件內容中名詞混淆不清導致的歧義和合同爭議。
2、標準的適用范圍
標準編制的主要依據是“515 號文”,故本標準的適用范圍也符合該文件的要求, 適用范圍主要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領域工程建設的全過程。標準明確了建設項目過程劃分為投資決策、工程建設和運維三個階段,符合“515 號文”中對建設階段的劃分。
3、全過程工程咨詢的組織形式
3.1 對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的要求
明確全過程工程咨詢業務應由具有相應能力和業績的工程咨詢方承擔,其中涉及工程勘察、設計、監理、造價咨詢等咨詢業務的,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類單位承擔。該項要求主要是以國家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為準,除國家已明文取消的招標代理、工程咨詢等資質(已改為資信評價)要求外,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在承擔勘察、設計、監理、造價咨詢等專業咨詢業務時,仍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資質。
3.2 對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人員的資格要求
對總咨詢師的任職資格明確要求:總咨詢師應取得投資決策、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且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高級職稱,并具有類似工程經驗。由于沒有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所以總咨詢師的執業資格原則上可以是任意一類投資決策和工程建設類的注冊執業資格,但總咨詢師宜具有相應階段主要專業咨詢的注冊執業資格, 針對具體項目,建設單位可根據委托內容對總咨詢師資格進行針對性的要求。國家目前對總咨詢師沒有明確要求,各省出臺的文件對總咨詢師的要求也不盡相同,但原則上均要求具備相關的執業資格和高級職稱,且“515 號文”更強調提出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應當具有與全過程工程咨詢業務相適應的服務能力,在此前提下,當分階段提供咨詢服務時,也建議總咨詢師具備所承擔咨詢階段相關的執業資格。例如單獨承擔投資決策綜合咨詢時,具備工程咨詢(投資)執業資格及豐富相關經驗的人員擔任總咨詢師,對投資決策綜合咨詢階段的管理會更加清晰、順暢。
對專業咨詢工程師任職資格明確要求:專業咨詢工程師應取得相應專業咨詢的注冊執業資格或具備相應能力,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級及以上職稱,并具有類似工程經驗。專業咨詢工程師是作為相應勘察、設計、造價、監理等專業咨詢的負責人,依據國家相應法律、法規的要求,應當取得注冊執業資格。對于任職資格,總咨詢師的執業資格是必備條件。專業咨詢工程師各項目可根據項目實際需求進行配置,在咨詢單位不承擔該項專業咨詢,僅承擔該項專業咨詢管理的時候,對相應管理人員的資格要求可適度降低;如果項目的項目重要程度和技術難度比較高的情況下,也可以提高專業咨詢工程師相應資格要求。
3.3 全過程工程咨詢管理架構
對全過程工程咨詢的管理架構進行了合理的設定,建議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形式宜采用“1+N+X”模式,“1”指全過程工程項目管理,由一家企業或者兩家以上 企業組成聯合體承擔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范圍包括投資決策階段、工程建設階段、運維階段中的一個階段或多個階段;“N”指專業咨詢的一項或多項,可由上述承擔全過程工程項目管理的企業或具有勘察、設計、監理、造價咨詢等至少一項資質的咨詢企業承擔;“X”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根據建設單位需求,不由承擔全過程工程項目管理的企業實施,但應整合資源協調管理的專項服務。
“1”是全過程工程咨詢的主線,將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提供的專業咨詢“N” 和建設單位另外指定的專業咨詢單位納入統一協調和管理,從而實現項目建設全過程目標的統一?!?+N+X”管理模式使得各項咨詢責、權、利更加清晰,管理架構和流程更加合理。
4、全過程工程咨詢招標模式
4.1 明確了合理的招標范圍模式
全過程工程咨詢雖然引導項目建設以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模式進行招標,但標準中也指出項目實際實施過程中,可以結合項目實際,進行分階段招標。分階段靈活招標的模式主要是考慮到,在部分項目中投資決策綜合咨詢階段有其特殊性和不確定;運維階段的咨詢建設單位會有指定的咨詢機構,因此,靈活的招標模式對建設單位和全過程工程服務單位的任務劃分會更加清晰。
標準中采用的“1+N+X”管理模式,也即是明確了對于專業咨詢,可以根據項目實際或建設單位對工程建設的管控側重,將部分專業咨詢委托給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部分專業咨詢另行委托的模式,但需要納入統一管理。尤其是目前咨詢行業現狀,具有專業咨詢全部業務能力的企業數量有限,各企業在專項咨詢服務能力上各有擅長,因此,靈活的招標模式有利于獲得高質量的服務。
對于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要求需要單獨招標的專項咨詢,“515 號文”也明確鼓勵建設單位委托咨詢單位提供招標代理、勘察、設計、監理、造價、項目管理等全過程咨詢服務,滿足建設單位一體化服務需求。各省關于全過程工程咨詢的指導文件中也放開了招標要求,允許對多項專業咨詢一起委托招標。
4.2 明確了對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單位的要求
對于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單位的招標形式,應當按照現行國家招投標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采取招標或非招標采購的方式確定。但標準中進一步明確了下兩個方面:
(1)雖然建議專業咨詢盡量全部由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承擔,但全過程工程咨詢業務涉及工程勘察、設計、監理、造價等咨詢業務的,仍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類單位承擔,這是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可突破。隨著建筑業的資質改革,部分資質可能會有取消或調整,屆時可隨新要求適時調整。
(2)建設單位可將全過程工程咨詢業務委托給一個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單位或聯合體承擔當采用聯合體方式,應明確聯合體的牽頭單位。這也是基于目前咨詢業的現狀,培育培訓更多具備較強綜合咨詢能力的咨詢企業還需要時間,目前部分項目還需要采取聯合體的方式,才有利于提高服務的質量和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綜合實力的培養。
5. 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內容
標準對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項目管理策劃和各階段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的服務內容進行了詳細的闡述:
(1)項目開始前應編制《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工作大綱》,作為項目實施的綱領性文件,大綱由總咨詢師組織編制,并經提供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后實施。各專項咨詢應由專業咨詢工程師編制專業咨詢實施方案,對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工作大綱的相應內容進行細化,結合單項專業咨詢任務的特點,作為專項咨詢工作的指導性文件。
(2)針對全過程工程咨詢項目管理和專業咨詢,標準給出了任務清單,明確了各自的實施內容。全過程工程項目管理服務的內容,可包括項目策劃管理、項目報批報建、勘察管理、設計協調管理、投資管理、招標采購管理、合同管理、進度管理、組織協調管理、安全生產和綠色施工管理、數字化管理、風險管理、竣工驗收管理、項目后評價與運營維護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服務,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的職責主要是組織、審核、管理、協調職能。專業咨詢的內容可包括決策階段咨詢、招標采購階段咨詢、勘察設計階段咨詢、造價咨詢、工程監理、運維階段咨詢、BIM 數字化咨詢和其他專業咨詢,提供咨詢的單位工作內容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規范的標準要求,并納入全過程工程咨詢的統一管理架構內。
6. 結論
(1)全過程工程咨詢是國家對工程咨詢行業改革的主發展趨勢;
(2)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的培育是工程咨詢行業高質量發展和國際化發展的重要手段;
(3)本標準的出臺是國內第一部全過程工程咨詢的團體標準,標準具備較強的指導意義和可實施性,推薦采用的管理標準、管理模式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
(4)通過全過程工程咨詢的進度管理,能夠實現將各項專業咨詢進行有效地管理和協調,在進度管控上大大降低管理流程脫節和專業咨詢不交圈而導致的進度延誤,保證工期目標的實現;
(5)通過全過程工程咨詢的投資管理,能夠實現投資管控目標的有效分解,實施過程各節點投資目標銜接均處于可控狀態,使投資超出目標的情況或超出目標值的幅度均有效降低;
(6)通過全過程工程咨詢的運維管理,能夠實現在項目全過程根據市場變化進行運維需求的調整,并及時跟進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的聯動和目標控制,保證運維目標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