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印發《2021年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要點》的通知(閩建審改函〔2021〕11號)。
2021年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 改革工作要點 按照住建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推進全流程在線審批的通知》(建辦〔2020〕97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21〕4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有關要求,2021年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要繼續堅持以市場主體和群眾切身感受為標準,聚焦營商環境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關鍵環節和突出問題,持續簡化審批手續,優化營商環境辦理建筑許可,全力打造“能辦事、快辦事、辦成事”的工程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推行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在線審批,做到“對內能辦公、對外好辦事”,力爭工改工作持續走在全國前列。
(一)加強項目前期工作。推動土地收儲部門或者其他專門機構提供代辦服務,在項目供地、選址前提前開展土地勘探、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文物考古等,提升后續審批效率。強化“多規 合一”業務協同,統籌項目建設用林用地用海條件。推行由政府 統一組織實行區域評估,并公布評估評價成果。2021年4月底前,各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以下簡稱各設區市)要出臺加強項目前期工作、推進“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和區域評估的意見。(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省發改委、工信廳、住建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林業局、生態環境廳、氣象局等,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二) 清理不合理前置事項和特殊環節。優化再造審批流程, 對無法律法規依據的工程項目審批前置事項和特殊環節予以清理,2021年3月底前,各地各部門要公布保留的前置事項和特殊環節清單,明確辦理流程、申請材料和辦理時限,并重新編制辦事指南,做到一事一表,簡單明了。各地各部門對保留清單內的前置審批事項,要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實施方案》要求,推行 容缺受理、并聯審批,在前置審批部門作出審批意見前,后置審批部門實行提前受理、開展審查;在前置審批部門作出審批后, 后置部門對于經提前審查、符合條件的,即予以審批。(責任單位:省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三) 優化市政公用報裝服務。推行供水、排水、燃氣、供電、廣電網絡、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務“一站式”集中服務、主動服務。將市政公用服務報裝提前到工程建設許可階段辦理,市政公用服務單位通過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實時獲取項目市政公用服務接入需求、設計方案等相關信息,實現與主體工程的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及竣工驗收。規范市政公用行業管理,公開服務標準和服務費用,加強服務質量監督和用時管理。(責任單位: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四) 推行“多測合一”。加強“多測合一”業務指導,強化測繪成果質量監管,促進測繪單位公平、合法、誠信經營。完善“多測合一”信息平臺建設,實現測繪成果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在竣工驗收時的數據交換和應用。6月底前,實現用地、規劃、 施工、驗收、不動產登記等環節測繪成果共享互認。(責任單位: 省自然資源廳牽頭,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五) 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中介網上交易。進一步梳理公布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所涉及的技術審查和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健全完善技術審查和中介服務管理制度,公開辦理指南,明確適用范圍、服務標準、辦事流程、服務收費和承諾時限。完善工程建設項目中介服務網上交易平臺功能,9月底前,實現中介服務網上交易平臺數據共享、中介服務網上展示、服務委托、成果提交、 監督評價等全過程管理。大力引導中介機構零門檻入駐工程項目審批中介服務網上超市,開展工程項目審批中介網上交易,提供中介服務,助推審批提速。(責任單位:省工改辦,各類中介行業相應省級主管部門,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六) 推行“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審批。全面推行工程建設項目分級分類管理。根據項目特點和風險等級,建立并公布不同類型項目的審批事項清單。對一般社會投資的工業類項目及低壓短距離電力接入類項目推行告知承諾制度審批。對社會投資的小型低風險新建、改擴建項目,在確保安全前提下,由政府部門發布統一的企業開工條件,企業取得用地、滿足開工條件后作出相關承諾,相關部門直接發放相關證書,項目即可開工。對于規劃建設條件明確、建筑結構相對簡單或采用標準化方案設計的建設工程,探索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合并辦理。6月底前,各設區市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責任單位: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七) 進一步完善省市兩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功能。9月底前,完成省、市兩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電子文件歸檔和電子檔案管理功能升級改造,實現審批辦件卷宗(包括申請材料、過程表單、辦理結果等材料)電子化管理。制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電子文件歸檔與電子檔案管理辦法。建成省、市 兩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可信電子文件庫,實現工程項目審批相關電子證照和批文等業務數據統一匯聚到電子證照庫,做到實時共享和在線打印。省直各成員單位、各設區市要充分應用“一企一 檔,一人一檔”、“一項目一檔”建設成果,推行審批文件電子化流轉,提供可信電子文件調用服務。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領域推行多CA兼容互認,簡化項目申請人辦事過程信息填報和材料提 交,推進工程項目審批數字化、制度化,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 讓數據多跑路、企業少跑腿。(責任單位:省工改辦,省數字辦、 省經濟信息中心、數字中國研究院(福建),省檔案局,省工改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八) 強化信息化支撐全流程在線審批。按照住建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流程網上辦理規程》要求,加強審批系統運行管理。6月底,實現各設區市工程項目審批系統與福建省建筑工程 施工圖數字化審查系統互聯對接和數據共享。9月底,將工程項目審批涉及的行政許可、備案、評估評審、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等全部納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11月底,實現工程項目審批系統與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公共資源交易電子行政監督平臺、土地、規劃等管理系統互聯互通,數據實時共享,實現申請人不重復提交相同申報材料。除復雜事項以及需要現場踏勘、聽證論證的事項外,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從申請受理、審查決定到證件制作全流程在線辦理。(責任單位:省工改 辦,省數字辦、省經濟信息中心、數字中國研究院(福建),各 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九)實施項目審批動態監測。依托省、市兩級審批平臺實時監測各地各部門審批辦理情況。工程建設項目所涉及的省級和市級審批服務事項全部進入省、市兩級審批平臺辦理。按照審批平臺上固化的審批流程,對各地各部門在審批中是否落實改革措 施進行監測,杜絕體外循環和超時限辦理。加強審批全流程線上監管,實行審批環節亮燈預警管理,及時研判審批運行情況,有針對性地優化辦事流程,提高審批服務效能。(責任單位:省工改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十)實施審批管理系統運行情況月通報制度。堅持問題導向,對省、市兩級審批管理系統日常運行、數據共享、改革成效等方面情況每月進行通報。省工改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設區市針對住建部工改辦和省工改辦通報的問題,對照改革目標要求,限期整改落實。持續簡化審批辦理流程,不斷優化審批平臺應用界面,做到界面內容展示和事項辦理要求清晰明了,方便群 眾辦事。(責任單位:省工改辦、省工改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十一)鞏固提升營商環境辦理建筑許可服務。各設區市要研究剖析廈門大學中國營商環境研究中心對本地區2020年營商環境評估報告,對標省內外先進城市經驗做法,發現問題和不足, 找出差距和對策,制定有針對性改革措施,進一步優化簡化巖土 測試、工程規劃許可(含設計方案審查)、給排水接入、不動產 登記等事項辦理,減環節、壓時間、降成本,強化建筑質量管控, 鞏固成效、補齊短板,力爭將辦理建筑許可手續數減至15個以內、審批時間減至50個工作日以內,不斷增強市場主體改革獲得感。(責任單位: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十二)改進用水用氣報裝服務。各地供水企業報裝服務在4月底前全部入住行政服務中心。依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共享工程項目信息,在規劃審批階段將工程項目規劃設計信 息推送給供水供氣企業,讓供水供氣企業提前介入,加快管線設計施工進度,做到在項目施工階段同步完成供水供氣接入設施建設,竣工驗收后即可直接辦理接入手續。推動市政公用部門在項 目選址階段提前主動開展項目用水、用氣技術指導,并根據用水 用氣規劃對供水供氣設施還未覆蓋的區域提前實施配套。進一步壓減用水用氣報裝申請材料。供水供氣企業公開報裝流程、辦事指南、收費明細、開放設計施工業務,提升服務水平。(責任單位: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十三)完善改革落實情況反饋機制。各地工改辦、各審批階段牽頭部門要加強部門協同,深入推進各項改革任務落實,及時研判當前改革存在的突出問題,通過典型審批案例,解剖“麻 雀”,發現問題,聽取意見,及時整改,增強企業獲得感。要定期匯總審批平臺上的投訴和建議問題,反饋相關責任單位,落實 整改、及時回復,提升市場主體滿意度。(責任單位:省工改領 導小組各有關成員單位、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十四)建立改革評估評價機制。按照住建部對工程項目審 批改革評估評價工作要求,委托第三方開展改革措施落實情況、 工作成效評估,查找問題和不足,并強化評估結果運用,以評促 改、以評促管、以評促優,壓實工作責任,確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地見效。(責任單位:省工改辦、省工改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十五)持續開展改革政策宣傳,營造改革良好氛圍。各地要加大改革政策和審批業務培訓力度,開展一線審批人員、代辦服務隊伍以及重點項目業主單位、項目報建人員的業務培訓,進一步提高對改革政策的理解和把握,營造氛圍,倒逼改革,切實提高審批服務水平。(責任單位: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附件:1.2021年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要點
2.2021年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改革工作任務分解清單
3.住建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推進全流程在線審批的通知》(建辦〔2020〕97號)
4.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21〕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