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建筑〔2021〕43號
各區建設局,市質安站,各項目建設(代建)、施工、監理企業: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房建和市政工程”)在建項目的項目總監到崗率已納入國務院2020年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指標。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住建廳《關于抓緊做好實名制信息化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閩建電〔2021〕11號),確保項目總監到崗履職,著力提升項目總監到崗率,扎實做好迎接國務院考核準備,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監理企業和項目總監務必于4月25日前主動與項目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接,全力配合施工總承包企業按要求完善勞務實名制平臺中(http://220.160.52.229:8772/glpt/)項目總監的信息,及時會同施工總承包企業排查其是否在勞務實名制系統中按規定設置在監理單位的項目管理部內,若在項目自行創建的班組內,請對應人員變更班組,并按要求設置項目總監,確保項目總監數據準確、完整上傳。
二、各監理企業務必高度重視,督促各項目總監堅持每日在實名制系統考勤,及時更新考勤信息。
三、各項目建設(代建)單位要督促施工、監理單位切實做好實名制信息化管理有關工作,落實項目對接及考勤信息對接上傳。
四、各區建設局、市質安站要強化跟蹤督導,切實抓好項目總監到崗履職情況。在4月28日前未全力配合或配合不力、消極應對的,以及還未進行考勤的項目總監及其所屬監理企業,將給予通報批評,并記入我市建筑市場信用監管行為不良記錄。
特此通知。
附件:福建省勞務實名制管理平臺項目端監理單位對接住建部平臺操作指引
廈門市建設局
2021年4月22日